代理模式是为一个对象提供一个代用品或占位符,以便控制对它的访问
代理模式使得代理对象控制具体对象的引用。代理几乎可以是任何对象:文件,资源,内存中的对象等。
为了说明代理的意义,需要引入一个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 - 单一指责原则。 单一职责原则,就一个类(通常也包括对象和函数等)而言,应该只专注于做一件事和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所谓职责,我们可以理解他为功能,就是设计的这个类功能应该只有一个,而不是两个或更多。也可以理解为引用变化的原因,当你发现有两个变化会要求我们修改这个类,那么你就要考虑撤分这个类了。因为职责是变化的一个轴线,当需求变化时,该变化会反映类的职责的变化。
另外,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中,大多数情况下,若违反其他任何原则,同时将违反开放 - 封闭原则。
代理模式是我们实现高内聚低耦合设计思路的一种实现方式,其中最常用的是虚拟代理和缓存代理:
虚拟代理
虚拟代理是把一些开销很大的对象,延迟到真正需要它的时候才去创建执行
示例: 虚拟代理实现图片预加载
示例: 虚拟代理合并HTTP请求
假设一个功能需要频繁的进行网络请求,这会造成相当大的开销,解决方案是通过一个代理函数来收集一段时间之内的请求,一次性发给服务器。
例如:做一个文件同步的功能,当我们选中一个文件时,就同步到另外一台备用服务器上
缓存代理
缓存代理可以为一些开销大的运算结果提供暂时的存储,在下次运算时,如果传递进来的参数跟之前一致,则可以返回前面的运算结果。
示例: 为乘法、加法等创建缓存代理
其他代理模式
- 防火墙代理: 控制网络资源的访问,保护主题不让“坏人”接近
- 远程代理:为一个对象在不同的地址空间提供局部代表,在Java中,远程代理可以是另一个虚拟机中的对象
- 保护代理:用于对象应该有不同访问权限的情况
- 智能引用代理:取代了简单的指针,它在访问对象时执行一些附加操作,比如计算一个对象被引用的次数
- 写时复制代理:通常用于复制一个庞大对象的情况。写时复制代理延迟了复制的过程,当对象被真正修改时,才对它进行复制操作。写时复制代理是虚拟代理的一种变体,DLL(操作系统中的动态连接库)是其典型运用场景。